林子木这才从办公桌后走了出来,顺手摸过一瓶酒:“这个怎么样?”
“五十二度茅台?”雷昊拧开盖子,深深地嗅了一口,“这个好,有家的味道。林总,一个人唱独角戏太煞风景,不如一起?”
林子木拿出来的可不是杯子,而是两只三条腿的玩意儿。
“这东西叫爵,年代久远了些,样子比较难看。”林子木冒了一句文言文来,“爵于彝器是为至微,然而礼天地、交鬼神、和宾客以及冠、昏、丧、祭、朝聘、乡射,无所不用,则其为设施也至广矣。”
雷昊听得头大,道:“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能喝酒就行。”
“你小子的确够煞风景的,不过话糙理不糙,再特么珍贵,也就是用来喝酒,又不能做尿壶。”林子木之前很是文雅,忽然间又变得粗俗了,倒是投我的胃口。
酒倒在了爵里,两个现代人西装革履,却是捧着两只“爵”喝茅台,怎么想画风都不对,不过林子木的酒量也不简单,不肯占我的便宜,两人一人一半,只用了不到三十秒,这瓶价值不菲的茅台便已告罄。
“痛快。”林子木随手将那“爵”扔到了桌子上,仿佛那只是一个塑料杯,而不是什么名贵文物。
雷昊捧着爵,道:“林总,你可真够豪迈的,这酒值不少钱吧?”
“酒就是给人喝的,不喝,只看,那还叫酒吗?”林子木哈哈一笑,道,“再说了,我装点水进去,再把瓶子塞回去,谁知道这里面是真酒还是假酒,反正酒又不是我的。”
雷昊傻了,林子木搂着他,勾肩搭背:“这些酒都是林总昨天才放上去的,不喝白不喝。”
林总?林洛洛?昨天?她知道老子要来?
忽然间,雷昊的心头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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