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初秋的太阳依然很毒辣,但是我丝毫不觉的热,反而觉得很安全。
路上有不少人,来来往往的,有不少人扭头看我。
我知道他们在看什么。想必我这幅尊荣,不惹人注意才怪。我无暇顾及,只是低着头,马不停蹄的向乱葬岗走。我们只有两个小时。
明天就是王大胆的七七,如果这两个小时办不完那件事,我就要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了。
然而,最可悲的是,我甚至不知道要去乱葬岗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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