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莫瑞兹-泰曼对500万美元的拍摄费用倒是没说什么,但也说那只限于拍摄期间所索取的报酬,不应该包括前期筹备阶段和后期制作阶段。而如果罗曼想要史蒂夫-欧德科克继续像上一部电影拍摄的那样,从前期筹备一直干到后期制作完毕,就必须另外再支付一笔报酬,且需要按阶段把钱分割执行支付。
也就是前期开发需要史蒂夫介入的话,要先收取50万美元的服务费用,筹备工作完成到拍摄结束这一阶段,是500万美元的费用不变,但影片拍摄结束后,应先支付其中的200万美元给史蒂夫,剩余的300万美元的费用支付最迟不能超过电影在北美下档后的时间内,就要付清;而且后期制作的工作,史蒂夫也应该要收取80万美元左右的费用,总的来说,就是要有630万美元的费用,史蒂夫才会从电影开始到结束,都在打理自己身为导演的分内工作。
听完莫瑞兹-泰曼的条件,罗曼微微有点皱眉,以前他在制作电影时,可不分什么前期后期的工作,毕竟他这是独立制片,又不讲究这些,连融资都没像好莱坞常见的电影运作那样分阶段进行,哪还去管拍摄工作,可现在莫瑞兹-泰曼要求正规点,要像主流的商业电影那样拍摄。
其实莫瑞兹-泰曼这样做也就是为了更好的去索要薪酬,你们怎么去拍电影,关他又没什么事?但史蒂夫的身价却是跟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史蒂夫能获得更多的利益,身为经纪人的他才有更多的抽成,这当然也是为了史蒂夫着想,不是吗?
支持(完本神站)把本站分享那些需要的小伙伴!找不到书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