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都喜欢那个叫百步沙的海湾,大约是因为我们每次来的时候都是艳阳暖暖的冬天的缘故,沙滩上没有壮着胆子戏水弄潮的泳者,一派澄明的海阔天空。
我和文渊穿着休闲的棉质衫裤,靠近沙滩,弯腰将鞋袜脱了下来,高高地卷起了裤腿,拎着鞋袜踏浪而行。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百步沙吗?”我小心地躲避着浪花地飞溅,头也不抬地问文渊。
“你喜欢这逐浪的感觉,任脚下潮起潮落,享受一种安然挺立的骄傲,寻找凝聚勇气的动力。”不愧是文渊,一下就说到了点子上,可惜,只说对了一半。
我点了点头,“还有一半儿。”
文渊歪了歪头,看着我。我没有作声,只拉着他站在水里。“不要动,一会儿告诉你另一半儿。”
冬日的阳光,将岸边浅滩里的海水,晒得不再是刺骨的冰凉。只一会儿的工夫,泥沙已经盖住了我们的脚背,我拉着文渊的手,轻轻地把脚抬起来,向后退了两步,站在那里,看着四只脚留下的印记,很快地被浪花的冲力利用周围泥沙的柔软给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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