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南顺街两旁延伸下去的密密麻麻、楼层与楼层之间相隔几乎不到一臂之长的七层农民房(此种农民房是指s市当地人自己盖的、专门用来出租的房子,不是指农民的房子),在那里住的的几乎都是被有钱人的金丝雀。>^!卡?£卡?小@说+¤#网; a免/费?|阅?]读?.而在那纵横交错如蛛网一般的楼层之间,每天会有几个拾荒老人在里面慢慢的捡着从小楼上丢下的可乐瓶子、啤酒罐子、过期杂志之类的可回收废品。
刘二伯就是其中一个拾荒者。他的领地是东边的一小片民房,那里有两个发廊和几个黑网吧,还有一个很爱喝可乐的小姐。那个爱喝可乐的小姐人不错,每次喝光了的可乐瓶都留着,然后在每周日傍晚的时候一次性全部给刘二伯。
这几乎已经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
距离上次在商业街发现的凶案已经过去了三日,但是s市重案组对于这个案子一点进展都没有。
陶乐颜自那日无意中救了毛默默,幼幼就送了他一张超级好人卡,说他以后到女巫栖息所用餐一律半价优待,所以一个人住在s市的单身汉就把咖啡馆当成了自家的食堂,每天到了晚饭时间就晃过来吃一顿——反正他们警局离商业街也不远。
又到了晚饭时间,今天是周日,所以女巫栖息所的生意格外的好,整间咖啡馆坐的满满当当,陶乐颜坐在窗边的一个双人位上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因为案情的毫无进展而烦躁的耙着一头天生栗棕色的头发,丝毫没注意自己英挺帅气的外表引来不少正在店里用餐的小女生的侧目。·兰.兰′文!学` ′最*新~章.节-更`新*快?
“陶警官,神经焦躁就不要喝那么多咖啡了,我帮你换了花果茶。”由于正好是饭点,咖啡馆的侍应都有些忙不过来了,所以老板幼幼也不得不亲自出马负责点菜送餐。
“哦,好,谢谢。”陶乐颜心不在焉的喝了一口齿颊留香的花果茶,估计他连茶是酸是甜都没喝出来。
幼幼看他神游太虚的样子也就没跟他多攀谈,转身就去忙自己的了。
当陶乐颜刚咬下第一口的炸猪排,不合时宜的重金属摇滚乐在他的衣兜里演奏的是震天价响,旁边好些个正轻声细语情话绵绵的恋人都被那一通狂抡的吉他和弦吓得一缩。陶乐颜尴尬的边说着不好意思边把他那支除了只能打电话发短信、来电铃声超级大声然后别的啥啥功能都没有的手机掏了出来。
“阿陶,快过来,在南顺街一个民房里发现了碎尸。尸体现在还热乎呢!”毫无意外,是老姚打过来的。
“碎尸?还热乎?好,我马上来!”陶乐颜无意识的重复了一句,丝毫不觉不幸坐在他身边的人纷纷变了脸色,桌上美味的餐点是再也吃不下去了。
“幼幼,钱我放桌上了,零钱不用找了!下次我过来抵了吧。”从兜里“啪”掏出一张钱压在了花果茶的杯子下,陶乐颜一阵风般离开了咖啡馆。
幼幼闻言过去收钱,微笑顿时变成了苦笑——这个陶乐颜,压在杯子底下的是张十块钱,还不够那一壶花果茶的呢。`h/u~l¨i*a!n^b!o′o-k?.^c+o_m-
算了,反正他也没吃两口,就当请他了。把钱放进围裙的兜里,幼幼转身又去招呼别的客人了。
陶乐颜在南顺街摸了好久才找到吉利阁108室,那迷宫一样的小巷子转的他都快要吐出来了。
他在尚离吉利阁108室还有五十多米远的地方就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那种黏腻腥甜的味道牢牢的霸占着他的鼻腔,气管,乃至整个肺部,还没等走近,他已哇的一声吐了。然而在他呕吐的时候,他的脑海中猛然窜过一个模糊的影像,那影像消失的太快,乃至于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就一闪而过了。
陶乐颜呆呆的扶着肮脏的民房外墙回忆着刚才那个影像,好像是个穿着风衣的男子,看不清脸,左手好像拎着什么东西,还正在一滴一滴往下滴着。影像是黑白的,整个画面像是个剪影般不真切。
兜里的手机又开始奏起了重金属摇滚,陶乐颜惊得全身一抖,几乎飘到外太空去的思绪猛地被拉了回来。按了按狂跳的心脏,陶乐颜接起了手机:“喂,老姚啊,啊,我刚才迷路了,这里太他妈难找了。我已经在门口了,马上到。”
挂线,狠狠的唾了几口带着花果茶和猪排香味的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