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栋看起来很是老旧的平房,里面看起来并没有人居住的样子。
昨天报警的是一个女人,说自己被人绑架了,还说这个人是杀人凶手,准备要杀她。
掏出手枪,泰格负责敲门,史蒂夫负责警戒。
门后没人回应。
泰格用神识探查一下,里面没有人。
“要进去吗?”泰格问道。
史蒂夫将枪收起来。
他的意思很明显,不进。
没有搜查令,且不存在紧急情况,进去属于私闯民宅,是违法的。
警察可能会面临内部纪律处分,如警告、停职、降职甚至开除等。
当然,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史蒂夫也进过民宅,这一次他认为没有进去的理由而己。
泰格无所谓,就像史蒂夫说的一样,他就算转正了,也得听史蒂夫这个教官安排。
更何况,史蒂夫的职衔本来就大一级,是长官。
泰格与史蒂夫离开了。
在离开之前,泰格的神识发现里面是有状况的。
房子里的地下室有不正常的铁链,它们像是用来绑手绑脚的。
地下室是有可能发生过犯罪行为,有人被限制过行动自由。
泰格无法对此作出解释,所以他没说出来。
两人来到下一个报警人的地点,同样是一栋普通的民房。
是别墅的话,估计也轮不到他们来,昨天可能就有警察处理了。
富豪居住区域的报警,警署会优先处理的,再忙也会出警看看。
因为说不定报警人就给警署捐赠过呢。
平房前站着报警人,是一名拉丁裔男子,一开口就是抱怨,“Damn!你们终于来了!”
史蒂夫对此己经习以为常,问道:“先生,是你报的警?”
“对!我的车不见了!”男子答道。
史蒂夫掏出纸笔,“你的名字,具体情况是什么?”
“威尔,我叫威尔.加迪,我前几天租了一辆车,然后昨天被人偷走了!”
“什么车?在哪租的?知道是谁偷的吗?”
威尔立即不爽了,大声喊道:“法克!我要是知道是谁偷的,我还会找你们吗?我要投诉你!”
史蒂夫后退两步,躲开威尔的口水攻击,“OK,别激动。是什么车?在哪租的?”
威尔忍着怒气,“一辆本田和谐,在街尾那个格兰车行租的。”
史蒂夫记好后继续问,“请出示一下租车合同和车辆注册信息。”
“车辆注册信息放在车里,合同的话……”威尔手上在身上摸索着,同时眼珠子在左右转,翻了很久都没有翻出来。
史蒂夫也不催,就这样看着。
威尔将身上的口袋都翻开,“合同忘记放哪了,估计是丢了。”
史蒂夫合上本子,“先生,你真的有租了一辆车吗?”
威尔立即跳了起来,“NO!我的车己经丢了,你要我怎么证明我丢了一辆车!”
泰格笑了笑,这确实是有点搞,“先生,车是不见了,那你的车钥匙没有丢吧?”
威尔双拳紧握,脸上满是后悔之色,“我的车丢了,可能就是因为我忘记拔车钥匙。”
泰格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威尔激动起来,“你们可以去车行查!我就是在那里租的,这还能有假?我骗你有什么好处?”
“我们会去车行查的。”史蒂夫说完就转身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