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但五官清秀,也称得上是俊朗,这样的男生在学校里,怎么会没有女孩子喜欢呢?
“陶青锋的家境……好像不太好。”付小美思忖道,“听他说,他老家是西南那边一个农村山区的,家里倾尽所有供他读书。
他平时既不参加课外活动,又不跟同学聚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首到步入社会,才慢慢学会了为人处世。
好在他学识过硬,又有真本事,同学老师对他的态度还算不错。
这次他来泰兰德,也是被网上那些高薪招聘的广告给骗了。
他身边连个能交心的朋友都没有,老家的亲戚也很少联系,自然就成了那些骗子眼中最理想的‘猎物’。”
我顿时恍然大悟。
的确,在我上学的时候,身边女生喜欢的男生大概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张扬桀骜、会打篮球的“校霸”,另一种是温柔清隽、品学兼优的“学霸”。
像陶青锋这种,家境贫困,又只知道埋头读书的“书呆子”,确实不太容易吸引女生的目光。
不过,陶青锋和付小美这样拉扯下去,我们的逃跑计划何时才能实施呢?
只剩下九天不到,我必须找个机会和陶青锋好好谈谈了。
傍晚,园区里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音乐,空气中弥漫着廉价香槟和酒精混合的味道。
狂欢夜正式开始,借着李雨熙的光,大家久违吃到了烧烤,每个人手里都拿着西五串不知什么牲畜的肉,合着音乐疯狂摇摆。
人群中,我看到付小美和陶青锋如胶似漆靠在一起,正低声说着什么,脸上的笑容十分甜蜜。
常欢则跟我坐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一杯香槟,目光看向他们两人依偎的身影,叹息道,“唉,祝我们单身狗的友谊长长久久。”
我笑了笑,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香槟,起身道,“我去找他们。”
常欢拉住我,“哎,你干嘛去当电灯泡,没看我都不过去。”
“正事要紧。”我端起酒杯,朝付小美和陶青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