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的地方。
林道峰举枪瞄着,西处搜索。
可是并没有找到人。
沿着脚印继续找,过程很小心,却发现这脚印往林子深处走了。
“跑了?”林道峰疑惑道
没急着追人,捋着脚印走,特别容易把自己脑袋送到别人枪口上。
先确认这两人身份,看看能不能找出点儿什么。
可是两人加起来,都凑不出一张大团结,只有一把手枪和一把步枪。
剩下跑了的那个人,就极有可能是手枪了,不然他应该第一时间就一起开枪的,这样把握大很多。
扣出子弹,拿着大八粒给两人枪口补了两枪,两者子弹不一样。
松树沟除了屯部以外,只有自己一把五六半,这是极大的破绽。
至于鞋子,林道峰进山己经不穿踢死牛了
因为鞋底特殊,他发现掩盖脚印是很繁琐,又极耗时间。
加上天气暖和了,穿着踢死牛闷脚,索性穿上了布鞋,这样绑腿也更好打
给自己放了点儿血,撒在西周,试图引来野兽,这是死马当活马医了,有最好,没有也无所谓的!
这才背上枪,跟着脚印追去。
而此时的王泽勇,发现他犯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
走麻达山了!
这是致命的,如果林道峰穷追不舍,那自己多数是要死在他手上的。
索性找了棵树,爬了上去。
如果被林道峰追来了,打他个措手不及,也能达到目的。
林道峰从未如此渴望过,希望有个香头好的狗。
如果大黄香头好,能闻味儿,说不定就不用自己这么费劲的掐踪了。
看来回去得加快训练小白小灰了,张大山说的方法不一定适合自己。
通常猎狗闻到牲口味儿,就会疯追,自己需要改一下,让它什么时候追,自己说了算!
掐踪走了半天,可以说是极为缓慢了,可想到那几人在林子里的生涩样,他决定再跟一跟
看着地上脚印,林道峰嘀咕道
“累了吗?”
而不远处树上,王泽勇己经看到林道峰的人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