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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章完结

李自成自然没闲着,也带人杀向山海关,临走不忘以叛国罪判了吴三桂一家死刑。~精?武?小¨税~旺? ?埂/薪+蕞¢全′两军在一片石杀得混天黑地,正杀得性起,斜刺里杀出一彪人马,李自成一看,不得了,专灭黑社会的辫子军来了,那还不跑啊。这一跑就没个完,一直跑到了西安,吴三桂一路追到了西安,终于追回了陈圆圆,两人在战场上相拥而泣,长吻不息,那情景直感动得三军落泪,有道是“女人天生会作戏,作戏不过陈圆圆。”

陈圆圆后来一直跟着吴三桂到了云南,据说没死的李自成也追到了云南,为的是那段刻骨铭心的夜夜销魂情,据说陈圆圆很讲职业道德,没把这事告诉吴三桂,而是周旋于二人之间,直到吴三桂和李自成先后死去,成熟了的陈圆圆自觉天下男人无过这二人者,于是心灰意冷,到万佛寺出了家,这段三角恋方才告一段落。

后来有无聊文人吴梅村学白居易之《长恨歌》,也作《圆圆曲》以记之。

四大高手VS古龙

陆小凤

我的家在村东头的破庙里,我一个人住在那里已经八年了。¢删\芭-看-书\王^ .勉.废′阅?黩^我从小患有麻疯病,人们都怕我,暗地里叫我小疯。我不知道我姓什么,但我总站在村东头的路边观望来往的剑客,我很羡慕他们,希望有一天能加入他们的行列。有一天,一个姓古的大侠走过,我给他倒了碗水。他没嫌弃我,他很同情我,他说:你总守在路边,你就姓陆吧,总有一天你会名扬天下的。

从那天起,我就姓陆了,但人们还叫我小疯。

要知道日子是很无聊的,除了偶尔犯病,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很无趣。村子里新修了一条通往城里的马路,很多人都去城里淘金去了。我也想去,但我不知道进城后我该怎样活下去。据腰缠万贯、从城里回来的金家空空说,只要运用好两根手指,发家是很容易的,他和师弟精精都是这样富起来的。

我很羡慕城里的荣华富贵。没事的时候我就烧一大盆热水,切几片雕牌肥皂放里面,用两根手指去夹。刚开始的时候,我很慢,每每把手指烫出大泡,为此我还偷偷地哭过。′求¢书~帮` !蕪-错.内_容_但我实在太想去城里了,我一个劲儿地苦练,终于有一天练成了。我好不得意,在一个月冷如银的夜晚,我独自过瘾,用双指去夹蚊子的左脚,恰好被梦游的李姓诗人看到,他竟写下了“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句子赠我。我好不高兴,就把我的这一手功夫取名为“灵犀指”,我也改名为陆小凤。

花满楼

据奶妈说,我生下来时,嘴里是衔着一朵花的。至于是什么花,我问了好多次她也不说。直到有一天,我威胁她说,她若再不说,我就不吃她的奶,要胀死她。她才极不情愿地告诉我:当初我嘴里衔的是一朵狗尾巴花。KAO,早知如此,我还不如不问了呢,这让我怎么向崇拜我的MM们交待。

小时候,我的眼睛很亮,象天上的星星;我的耳朵很好使,能听到花开的声音;我的鼻子很灵敏,奶妈炒菜时,常让我去闻她爆锅的味道,然后问我哪个菜咸了,哪个菜淡了,我从来没说错过。

人们都很佩服我,包括金家的人厨子,他和杨过杨大哥关系不错的,郭二姑娘过生日时他也送去了一份厚礼。那次,本来我也想去的,可还没等出门,就碰到了游方的古和尚。他看了我的面相,批了我的八字,然后说我天资聪颖,慧欺三世,必定早亡。

爹和娘吓坏了,求他救我。他收了我家三斗金子,然后一摸我的眼睛,说:这样就行了。

从此以后,我什么也看不见了,自然也没去给郭二小姐祝寿。但我不恨那个姓古的和尚,因为我毕竟能活下来了。缤纷的世界还留在我的记忆里,我还记得那炫丽的色彩。我的耳朵和鼻子更加的灵敏,我已经满足了。

西门吹雪

我是长安城西门一个杀猪的屠夫,因西门就我一家商号,大家便叫我西门。

我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习惯,人家都用刀杀猪,惟我偏偏用剑。那真是一把好剑,是金家的精精从灭绝师太那里偷来的,50两金子卖给了我。据说那剑叫倚天剑。

我每每杀完猪,看猪血在剑尖凝聚,闪着一弘碧色,心情就有说不出的爽。偶尔我长出一口气,吹落剑尖的血珠,就有无数少女为我倾倒,她们叫我西门吹血。

不巧的是,那阵子长安城中正在清查私屠滥宰,虽然我束起了头发,穿上了白大褂,但那群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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