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扫过了,出去透透气,对身体还好一些,信不信晚上你再把脉看看。”
顾漓笙见两人争论不休,他淡淡地说道,“我也想去看看野鸭子,你们不必担心,我多穿一点再出去。”
“对,多穿点,把裘皮斗篷披上。”高胜说着就去衣柜里取出一件火红的斗篷。
这是一件衣领和衣襟,还有滚边,都是红狐狸毛做的斗篷,据说是燕将军所猎,他让人快马加鞭地送回来的,就是为了让顾漓笙穿得更暖和。
淑妃就只育有这么一个皇子,作为舅舅的威远大将军,他比任何人都紧张顾漓笙的健康。
知道他惧冷,他带着手下在边疆守了三天三夜,才猎得这只红狐狸。
披上红斗篷的顾漓笙,在红色的衬托下,脸上显得不那么苍白了。
由于天气变冷,沈云星用稻草做了很多的窝放在屋檐下。
他早早地就抱着妹妹坐在那里,等着野鸭子下蛋。
沈云风在在院里练飞镖,高胜送了十多个飞镖给他。
一有空,他就勤学苦练,进步很快。
现在他能十步射中大树了,飞镖也能吃进大树一寸,不会再应声落地了。
沈云酥眼睛一首跟着大哥的飞镖移动。
太好了,大哥手的准头很好,若是在现代,他若学网球,肯定能拿个冠军。
云墨蹲在一边,试图引来妹妹的视线,“妹妹,二哥给你背三字经如何?”
沈云酥:……
不如何,我还想看大哥练功呢!
不过她还是给二哥笑了笑,没办法,谁叫她现在说不出话呢!
一切尽在不言中。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云墨一手握住妹妹的手,一边朗诵着三字经。
沈云风刚收回飞镖,就看到篱笆墙外的高管家和少爷。
他忙迎了过去,“高管家,少爷快里面请,外面冷。”
他在府里帮工这段时间,他也知道这个病秧子少爷怕冷。
顾漓笙看了一眼屋檐下的沈云墨和沈云星。
又瞅了一眼沈云星怀里,只露出一张粉嘟嘟的小脸的沈云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