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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4章 属于我的歌姬

谁也不会想到,后世一个名为初音的虚拟明星竟然会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

在巴黎唱歌剧;在日本给tv颁奖典礼当嘉宾;在美国给dygaga的演唱会当嘉宾;甚至还有为东京奥运会开幕式献唱的传闻——这个只能存在于全息屏幕上的虚拟歌手,已经是音乐领域的天王巨星。

如果只估算世界范围影响力,中国歌手中除了一位,恐怕没人能与初音相比。

她可以既温柔又冷酷,既沉静又活泼,既单纯又复杂,截然不同的特质完美地凝聚成同一个虚拟形象,纷乱而和谐。

而即使是不关注音乐的人,对初音未来也不会一无所知。当《甩葱歌》的旋律响起,恐怕连广场舞大妈也是可以哼唱两段的吧。

再说一个比较现实的话题:盈利。

光靠卖版权和软件,怎么也不会卖出时装歌剧演唱会,实际上支撑起如此一套庞大而繁杂的商业体系的,一直以来都是与商业关系颇为微妙的“同人文化”。

版权归于用户。用户可以申请出版号,公开发行。这是一切的前提。

各个领域的同人作者,都可以在vocaloid作品的创作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无数创作者的灵感,通过同一个二次元歌姬的声音得以传递;同一个二次元歌姬的形象,则汇集了无数创作者的灵魂。

一首vocaloid歌曲被创作之后,可能仅限于同人传播——例如动画网站投稿,或者进行没有出版号的同人cd贩售;也可能会商业化——例如发布在s等独立音乐人平台,或者申请出版号,公开贩售。

吸引到足够人气的同人作品,也可能进一步选择商业化。

商业化的受益者只有歌曲的创作团队和音乐发行商,软件开发商只在软件销售中盈利,并不参与cd发行的产业链条。

如果一首歌曲的人气持续攀升,那么除歌曲之外,可能会衍生出t恤、手办等诸多周边产品。

以“初音未来深海少女ver.”手办为例,发行商需要取得初音未来的形象版权,从原曲“深海少女”的曲绘作者处取得该形象的人设版权。

因此盈利的核心在于——版权,以及共生利益关系。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业活动,而是创造出独立于现实的另一种文化群落——同人文化。

在前世的那个华国,这种行为无异于自讨苦吃,因为很少会有人注重版权问题,侵权与盗版肆意横行,与欧美系的发达国家形成了鲜明对比,甚至连临水之邦日本都大大不如……

若是因此生出了以盗版为荣的心态,这实在是不可取。盗版,就是对创造最大的犯罪。

这个世界的华国,经济实力已经发展到了日本的二到三倍,据经济学家的预测,若是依旧能保持着百分之7以上的增速,在五年之内就可以赶超美国,成为真正的世界头号经济强国。

此时华国正面临着整体经济转型的问题,因此国家大力扶持文化产业,自然对版权问题甚是看重。版权就是一条绝对不可以逾越的红线,谁碰谁死。

贩卖与销售盗版最低可判一年有期徒刑,若是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的程度,最严重的惩罚甚至是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这个世界中绝对不再是政治书上的一纸空谈!

最起码在版权问题上,华国政府的官方态度正是如此。所以当石迦牵扯到抄袭丑闻时,才会面临那么大的舆论压力。

基于这些前提条件,石迦才敢提出《未来歌姬计划》的整体设想。

这不仅仅是公司发展的需要,更潜藏着他的私货——初音未来,将诞生在华国人的手中,而不是日本人的手里。

石迦耐心地向李兴禹解释了他的设想,逐条对每一个要点进行分析,给老李讲的昏呼呼的,频频点头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得明白。

正当石迦继续说着,李兴禹猛地击掌道:“老弟,你的意思我都明白了!”

石迦脸上一乐,这个中年大叔总算开了窍,也不枉自己解释这么长时间,还没等他高兴呢,只听李兴禹说道:

“具体要多少经费,说吧!不就这个意思嘛,我全都同意!”

石迦:“……”

他有些无语,不寄希望于李兴禹能够全盘接受自己的设想,只要他更够按着计划书上的步骤去做,也不会出太大的差错。

《未来歌姬计划》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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