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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9章 文治武功

或者说:刘荣乐得被这些人‘忽悠’。_a~i_h·a?o\x/i¢a~o`s_h^u,o!..c-o\m/

“既然诸公都这么认为,那朕······”

“嗨;”

“如此大政,还是要太皇太后、太后说了算的······”

最终,刘荣也还是没有太急着拍板,而是佯做迟疑的将面前跪作一地的贵族们,都似踢皮球般,踢去了住在长乐宫的窦太皇太后、栗太后婆媳二人面前。

但毋庸置疑的是:就科举而言,刘荣已经基本搞定了相关既得利益方,也轻而易举的将一众功侯贵戚,绑上了‘考举’这辆马车。

而这,也正是刘荣费尽周折,甚至强忍恶心,决定给这些蛀虫的子孙给予照顾、特权,所想要换来的。

——从今往后,贵族阶级,将成为考举最核心,同时也是最重要的维护者。

这,便能保证科举一事,并不会像当年,吴起在楚国的变法那样:人亡政息······

“诏曰: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

“自朕祖高皇帝立汉国祚,尔来足一甲子,外有北蛮匈奴之患,内有诸侯藩王之祸,百姓民稍得安居,亦难免为不止战祸所荼毒。?3~w′w·d~.¨c·o~m·”

“幸朕祖立汉,乃得元勋功侯百四十五,又历代先皇各有外戚母舅,方使天下稍得安治、百姓民稍得安宁。”

“然今汉家,得关中、关东、北境、巴蜀、岭南诸地,诸侯藩国十数、郡百十,又元勋功侯之家,或有因罪失国、或有无后绝嗣。”

“唯宗庙、社稷计,乃以此诏明告天下:古有田齐于稷下设学宫,乃有荀子、韩非等诸贤。”

“今朕欲法效古之善政,故兴科举,以文考探学子之才,择纳为士,助朕治天下元元。”

“凡汉之民,爵公士及上、户非商籍者,皆可于秋九月初五日之前,于长安丞相府纳名。”

“秋九月十五,兴科举文考,为国纳士······”

未央宫宣室殿,谒者仆射第三次宣读过刘荣的诏书,殿试之内,却仍是静默无闻。

至此,这份被后世人称之为《再举秋闱诏的诏书,便因为在朝议之上三读通过,而正式具备的法律效应。

从这一刻开始,考举,就不再是单纯的‘天子想要做的事’,也不是像去年那般,天子心血来潮搞出来的新鲜活动,而是‘整个长安朝堂都不反对,并且都愿意配合’的最高决策。*y_d¢d,x~s^w?./c_o?m.

诏书三读通过朝议,待刘荣微微点下头,那封诏书,便被汲黯双手托举着,送到了西席的丞相窦婴面前。

——根据太祖高皇帝刘邦定下的规矩,天子诏主要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完全不关系到国朝大政,天子本人便可一言而决的‘小事’。

比如赐某人几匹布、几金,亦或是几柄御剑啦

又或是打某人一顿板子,乃至责令某人闭门思过之类,就都属于这种‘小事’。

在这种小事之上,天子需要做的,就只是把自己的大致意图说出来,便会有尚书郎根据天子的意图草拟诏书,并适当润色。

再由天子过目、用印,便可以直接派个宫人,将诏书给受诏人送过去。

而第二种,自是切实关系到国政,甚至是关乎宗庙存亡的‘大事’。

在这种大事之上,天子,就没有‘朕不要你觉得,朕要朕觉得’的专断权了。

就拿这次,刘荣颁布的这份秋闱令为例。

早在去年第一次科举前,年幼的天子刘荣试探着放出了风,表示自己打算通过文考这一亘古未有的方式,为汉室选拔一批官员。

而后,确定舆论反应并不过于剧烈的天子刘荣,又专门往长乐宫跑了一趟,将自己的动机、目的,以及计划中的所有细节,都像如今汉家的实际掌事人:窦太皇太后进行了报备。

得到窦太皇太后默允,刘荣又转过身,打消了既得利益集团的疑虑,并争取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

随后又同朝中公卿进行反复磋商,敲定了具体细节,并达成了统一意见——至少是和大多数人达成了一致。

最后的最后,确定科举一事尘埃落定,朝野内外不会有反对的声音,也确实没有人会心存疑虑,乃至阳奉阴违,刘荣才从征得祖母窦太皇太后的同意之后,正式颁下诏书。

诏书颁下,朝议三读通过,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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