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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前辈,小子我有看过不少话本,上面说大神通者斗法,动辄都会破碎星空湮灭一大片星辰,如此岂不是”
孙大圣(十七阶):“小家伙,你倒是挺机灵的。”
“举个栗子吧:一人猎杀野兽果腹,一人猎杀野兽取乐,两人的做派一样吗?”
“同样都是私欲。”
“但前者乃是生命本能,尊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法则;后者则是单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
“就像截教那群妖魔鬼怪”
“按照它们的修为,早已过了‘辟谷不食’境界,但这些家伙还经常跑到人类居住区屠村灭寨,只为满足口腹之欲,所以一个个罪孽深重业力缠身”
云霄(十七阶):“你说好的,下次不准再说了!”
孙大圣(十七阶):“阿哈?”
“咳咳还请仙子恕罪则个,是俺老孙一时嘴瓢说错话了。”
“返回之前的话题:”
“弱小即原罪。”
“不小心被卷入大神通者的斗法现场,那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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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尔等外出行走时意外踩死了一只蚂蚁,你需要对其负责吗?你需要背负杀孽吗?”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这并非你的本意,只能怪那只蚂蚁命该如此。”
无天(十七阶):“虽然有些强词夺理,但大道理并没错。”
“当然,这也是很多修士规避因果的不二法门!”
“比如有意将斗法现场引入一些特定区域,亦或者让自己的法术招式出现一丝丝偏差,从而湮灭一群围观的吃瓜群众”
“如此种种,”
“在尔等后世的诸多话本故事中,应该屡见不鲜才对!”
韩厉(九阶):“学废了!”
法海(六阶):“”
涂山蓉蓉(十阶):“法海大师现在心里一定很苦逼(坏笑的表情jpg)!”
“因为按照孙大圣和无天佛祖的说法,那么发生在青蛇世界的‘水漫金山’事件,所有的责任和因果都要扣到大师的头上了”
“狐妖小公主,小僧警告你不要乱讲话啊,你这是诽谤,她诽谤小僧呀!!!”
“你说的是《命运之书》中的那个‘他’所作所为,而非小僧;在小僧所在的世界,并未发生所谓的‘水漫金山’事件。”